根据古建文物维护与加固规范中的规定所有措施“不能改变古建文物原划的原则.所有的安装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规。按照规定800年以上的古建严禁敷设电线,但现存的古建筑大多为明清时代的古迹,但也需要严格履行审手续。
国家在关于《在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物内安装电器设备的审批(审批类)》的条例里指出:
1、安装电器设备主要指空调、照明器材等,其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颁布的相应等级的资格条件;
2、古建筑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批准意见;(依据《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划》第十四条第一款)
3、施工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同类工程经验并具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
4、电器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等有关产品质量证明并达到同类产品优质水平;
5、工程须制定详细的文物保护和施工安全方面的实施组织设计,并备有应急预案;
6、方案设计、安装符合下列要求:
(1)不对文物建筑结构、装修、墙体及建筑构件产生损坏或构成新的安全隐患;
(2)设备安装及必要的附加构筑物,须具备可逆性,不得使用不可逆材料;
(3)设施放置及敷设不得影响文物的维修、保养和使用,不得污染文物建筑;
(4)文物建筑彩画、壁画、砖雕、木雕上不得安装任何设施及管线;
(5)文物建筑正立面和易视面不得安装管线和设施,尽量置于相对隐蔽并安全的部位。安装电器设施不得对文物建筑室内外景观造成不良的影响。施工中不得在木结构文物建筑内使用明火;
(6)管线、电器设施等除继续延用原有暗线敷设管路外,没有凿墙挖地等暗敷管线。线管使用双面镀锌等优质管材,不使用蛇皮管等软管(除必要弯口处外)。管线须安装接地装置,在游人、办公人员出入地段,采取绝缘防护等有效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