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设计概算是根据设计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的概略计算。它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方案设计概算是在方案设计阶段,利用政府颁发的概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等,按照设计要求,概略地计算照明工程项目造价。设计师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必须同时编制出方案设计概算,以便方案设计概算能起到控制建设费用的作用。
方案设计概算是根据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指标)、建设地区自然、技术经济条件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编制和确定的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文件。
照明方案设计概算通常采用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它包括设备购置费用概算和设备安装工程费用概算两大部分。其中照明设备购置费有照明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组成。
1设备购置费概算
对于照明工程的设备,如光源、灯具、安装支架等,其价格可向制造厂家询价或向设备、材料信息部分查询价格后,根据设备型号、规格、性能、材质、数量及附带的配件逐项计算。而对照明工程的辅料,如线缆、线管、紧固件等,可按设备原价的百分比计算,百分比指标指标主管部分或地区有关固定执行或根据同类型类似工程确定。设备运杂费按有关规定的运杂费率计算。
2设备安装工程概算
当方案设计完善,有详细的设备清单时,了采用预算单价方法编制概算,直接按安装工程预算额单价编制设备安装概算,概算程序基本等同于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
大多数情况下可采用设备价值百分比法编制概算,该方法又叫做安装设备百分比法。安装费可按占设备费百分比计算。其百分比(即安装费率)有主管部门制定或根据同类型类似工程确定。